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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旅游社会舆论监督员的通知 ( / ) 2017-12-15 10:06:12

  为促进新林区旅游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新林区人民政府、旅游局信息的沟通和监督,促进全区旅游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特聘任孙晓磊、宋淼、蒿梦琪三名同志为舆论监督员.

旅游社会舆论监督员工作职责

  为保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舆论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规范其监督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及时全面掌握全区旅游服务单位、景区管理动态,定期向区党委、政府、旅游局上报,提供舆论信息,如遇重大事项可以不定期随时报送信息。      
  二、列席参加区内旅游相关会议,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三、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随时向区两委汇报群众舆论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协同旅游局处理日常矛盾纠纷。   
  四、舆论监督员要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监督,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我区旅游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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