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日期:2017-12-28  发布人:政府办324  浏览量:67

  12月27日上午,新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对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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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秀艳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春义、张英明、刘道军,区工会主席徐光新及其他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于长水,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韩祥龙,区政府副区长杨影,区法院院长迟钝,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守林,各镇人大主席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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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秀艳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6名同志表示祝贺,同时希望大家能够不辱使命,牢记重托,扎实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

  就如何做好监察工作,她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深化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深刻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完成好中央、省地和区委交给我们的任务。要推动全面融合,履行监察职责。找准职责定位,发挥好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要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区监察委员会要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也将关注、支持区监察委员会工作,努力为加快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监察权有效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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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韩祥龙宣读了《关于提请张士清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并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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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委员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的方式对监察委员会的拟任职人员的任命情况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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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秀艳为6名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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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