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发展管护区经济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森林生态保护,提升森林生态价值,提高林下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管护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区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地委“创新发展六大产业,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着力营造两大环境”工作思路,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前提,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区经济效益为核心,充分发挥林内资源优势和空间优势,推动管护区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实现“生态得到保护,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企业创效,职工增收”的目标,促进林区经济可持续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发展。严守森林、湿地、物种三条红线,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本地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管护区经济。
(二)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各镇(场)、管护区要制定本辖区管护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地域比较优势,针对不同分布类型和区域的林下资源生态环境、生物学特性,采取相应的经营措施。
(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依托资源状况和产业基础,科学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模式,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规模。
(四)坚持公有为主、合作发展。以林业局为主导,以管护区(林场)为主体,以管护站为节点,推动管护区经济发展。支持各类产业合作组织的建设,提高发展管护区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五)坚持资源国有、有偿使用。林下资源经营利用要坚持“资源国有、有偿使用、发展经济、强企富民”的原则,鼓励支持林区职工和以职工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在资源所有权不变,不改变森林、林地用途,不降低森林与林地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林下资源经营权的有偿使用。
三、发展模式
管护区经济是以森林生态环境和林地资源为依托,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管护区(林场)为发展主体,以管护站为发展节点,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野生资源培育经营及相关产品加工利用、森林景观开发和“营防一体化” 等多种形式综合发展的立体复合型林区经济。
各镇(场)、管护区要结合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在林业局的指导下,自主决策、自主经营,因地制宜选择发展项目和经营模式。各镇(场)管护区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明确管护区主要资源的分布,明确经营主体,明确经营模式和项目。12月末前完成管护区经济实施方案报林业局批复。
(一)经营管理范围
1.经营利用野生林下资源。新林区林下野生浆果、山野菜及北药资源种类繁多、储量丰富、分布广泛。各镇(场)管护区在严格保护管理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有偿组织开发利用。一是重点保护好野生浆果、北药和山野菜资源,如蓝莓、红豆、老山芹、四叶菜、黄花菜、榛子等浆果、坚果、山野菜和杜香、草苁蓉、兴安杜鹃等,这些山野产品储量大分布广,具有较高的食疗和保健作用,市场总需求空间较大,效益可观;二是对集中富集的林下资源区域(包括野生浆果、山野菜、北药等)进行全面踏查,摸清底数,形成调查设计报告和经营规划,建立管护区野生资源保护基地;三是对野生林下资源适生分布区严格按规程进行抚育集约化经营和人工扩繁等;四是对野生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收取资源补偿费用,增加管护区主营业务收入。(此项工作由资源科、绿办、森调队、营林处、各林场和管护区共同完成,资源科牵头。)
2.发展林下种植。结合我区纬度高,昼夜温差大,寒冷湿润气候等特点,开展人工规模化种植北药、山野菜、食用菌。一是塔尔根合利源种植基地的北药、浆果种植已有成功经验,选择赤芍、蓝靛果、老山芹等适宜优势品种在全区逐步推广种植;二是允许在林下点状、穴状栽植黄芪、苍术、赤芍、金莲花、柴胡、返魂草等北药和老山芹、四叶菜等山野菜;三是积极研究木耳、菇类和灵芝种植新技术,做精、做强食用菌产业。(此项工作由绿办、资源科、营林处、各林场和管护区共同完成,绿办牵头。)
3.发展林下养殖。我区生态环境良好,天然无污染,森林猪和禽类的林下散养经验丰富,养蜂、养鱼及特种动物养殖都有一定基础,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可以有计划的扩大养殖规模。允许利用林下或林间进行森林猪、牛、马、羊、鸡、鸭、鹅等养殖;允许利用林缘花草资源养蜂;允许利用池塘水面进行林蛙、冷水鱼养殖。(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总站、绿办、科技局、各林场和管护区共同完成,畜牧兽医总站牵头。)
4.发展深加工产业。目前我区产品主要是以原料销售为主,现有绿色产业公司、兴安鹿业公司、林泉酒业公司、九色鹿生物工程公司、爱哲山产品经销公司、盛隆山野菜等深加工企业,名优高端产品少,需要加快产品研发,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为管护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重点发展项目一是利用蓝莓、红豆等浆果资源进行高端酒系列产品及饮品的开发,进行微量元素的提取;二是利用灵芝、黄芪、赤芍、苍术、金莲花等北药资源进行产品的精深加工;三是利用偃松籽仁进行糖果、饮品、偃松籽油的精深加工;四是利用杜香资源开发香料加工等。(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绿办、财政局、地税局、经营管理科共同完成,发改局牵头。)
5.发展旅游产业。依托我区的地域特色,深度挖掘独特的生态文化、知青文化、林业文化、爱情主题小镇等资源,编制旅游规划,制定旅游线路、开发旅游产品等。打造集避暑休闲度假、采摘、观光、原生态餐饮为一体的森林旅游模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饮食菜系的品牌,侧重大兴安岭木耳、蓝莓包子、森林笨鸡、大鹅火锅、冷水鱼等以管护区经济产品为食材的菜系产品开发。(此项工作由旅游局、绿办、文体局、食药局、各林场和管护区共同完成,旅游局牵头。)
6.发挥“营防一体化” 优势。 各镇(场)管护区要在“营防一体化”基础上组建“营防大队”,把管护、营林、防火、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使天保工程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天保工程”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民生工程。(此项工作由营林处、防火办、农林局、财务科、各镇场管护区共同完成,营林处牵头。)
7.发展其他产业。各镇(场)管护区根据本区域的特殊优势发展其他产业管护区经济,如发展水经济和碳汇项目等。(由相关部门、各镇场、管护区共同完成,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二)经营管理模式
1.以管护区(林场)经营模式为主。由区局统一规划,镇(场)、管护区集中组织,选择资源富集区统一建立管护站,以管护站为辅助节点,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夫妻岗参与管护区经济发展。以野生资源保护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营防一体化”步伐建设,通过对林药、林果等野生植物资源开展抚育和集约化经营,对林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对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增加镇(场)管护区和职工收益。
2.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种植户”经营模式,形成一地一品有特色的管护区经济示范基地。可以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但引进的龙头企业需要承包或租赁国有林地经营的,需报区(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3.促进电商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培育管护区经济产品的专业市场,充分依托大兴安岭林下经济产业联合会岭上臻选电子商务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销售。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和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参与管护区经济发展的职工群众规避市场风险。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管护区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便利化。
(三)重点发展项目
1.塔尔根镇(场)以北纬52°13′14″特色小镇建设为重点,开发望月山景区。依托合利源蓝莓种植基地、北药种植基地建设,开展观光旅游、垂钓、林下种植采摘园等项目。
2.翠岗镇(场)以野生蓝莓、红豆和北药保护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国家林业局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项目,开展野生黄菠萝人工扩繁基地建设;开展野生浆果、草苁蓉开发利用和北药、山野菜种植等特色项目。
3.碧洲镇(场)以佛山景区、西伯利亚红松等景点为重点,开展野生浆果、偃松保护和利用,水经济、食用菌种植、森林猪、鸡、鹅养殖等特色项目。
4.大乌苏镇(场)以知青文化和古树群观光为重点,利用现有的两块示范基地,开展蓝靛果种植和金莲花等北药新品种试点种植,发展蓝狐养殖、松衫灵芝栽培等特色项目。
5.新林镇(场)主要以森林旅游和野生资源开发利用为主。新林镇以南山公园、原林园、康养中心休闲度假为重点,发挥中心城镇基础设施优势,发展林海小区种养殖基地,结合特色美食开发,大力发展旅游业;新林林场以野生浆果开发利用为重点,规划建设保护基地,发挥野生浆果的资源优势,增加管护区经营收入;以“新兴”公路建设为契机,与项目单位达成合作协议,为公路施工提供砂石,增加企业经营收入。
6.塔源镇(场)依托加漠公路南端优势,以“一路带沿线”为重点,结合北山综合服务区、老树根工艺室文化产业建设,开展林蜂、食用菌养殖等项目。
7.宏图镇(场)以东山景区开发和管护站建设为重点发展管护区经济,建设偃松保护利用基地,开展管护站森林猪、鸡、鹅等特色养殖项目。
8.富林林场以管护站建设为重点,对毛尖蘑、杜香等野生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开展野生金莲花采摘和人工扩繁,开发水面养鱼、森林猪、森林鸡养殖等林下特色养殖项目,建设北药保护基地。
9.林海管护区依托新林镇区位优势,开发旅游项目。重点依托野生资源,开展林下特色养殖、山野菜种植,特色美食开发等项目。
10.富乐管护区利用贮木场闲置场地优势,开展蓝靛果试种和山野菜种植等项目。
(四)经营管理机制
1.完善管理机制。野生浆果、坚果、山野菜及北药资源权属归林业局所有,由林业局、镇(场)、管护区统一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掠青、抢采等现象发生,林下野生资源采集要按照林下野生资源有偿使用原则,与采集者签定采集合同或采集协议。
2.强化约束机制。镇(场)、管护区要加强化对管护区经济的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理;严禁以发展管护区经济为名违法开垦林地;严禁非法砍伐、毁坏林木、破坏湿地、采挖苗木,私自修建道路、房屋、圈舍、池塘等设施,以及挖砂、取土、采石等各类非法侵占破坏林地行为;防火隔离带的经营使用权归林业局所有。
3.健全激励机制。积极吸纳民间融资,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向管护区经济聚集。林业局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镇(场)、管护区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发展管护区经济过程中,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发挥作用,积极带领镇(场)、管护区职工发展管护区经济,积极支持职工个体经济和龙头企业经济发展。对在管护区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4.保障发展机制。镇(场)、管护区要充分发挥营防一体化队伍优势,建立规范化作业点,利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无林地块搞好补植补造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管护、防火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强综合管护站和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新建管护站和防火道路要充分考虑林下种植、养殖的需要,充分利用管护站的优势大力发展管护区经济,以沟系、林班为基础单位,因沟施策,将管护、营林、防火和管护区经济有机相结合;森林植被恢复、林地林木补偿等资金,可适当投入用于沙棘、偃松、西伯利亚红松经济林栽植。
四、政策支持
(一)资金政策。一是充分发挥好大兴安岭地区政策支持。依托金融部门贷款一部分、招商引资一部分、企业和种植户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二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避免国有资产损失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设备、场地,鼓励发展管护区经济。三是落实造林补贴政策。各镇(场)、管护区组织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无林地块,营造沙棘经济林或西伯利亚红松果材兼用林,可享受国家现行的500元/亩造林补贴政策;在林中空地等处补植沙棘或西伯利亚红松,可享受国家现行300元/亩补植补造补贴政策。
(二)资源政策。一是规范林下点、穴状种植。经林业局批准,在不破坏林木、林地的前提下,允许对北药、浆果、坚果、山野菜等林下资源采取人工点状、穴状种植;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养殖。在不破坏林木、林地的前提下,发展林下养殖要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实行轮牧制度,防止过度放牧对林地造成破坏。三是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对涉及管护区经济发展的道路、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使用林地的,按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能够与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相结合的道路、房舍等设施,由林业局汇总统一上报。
(三)技术服务政策。组织科研院所技术人员,针对适宜管护区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编写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手册,引导种养殖业发展。定期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在林药林果种植、食用菌养殖、林畜养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研发培育新品种,提高单产,提升品质。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现场交流等方式,培育一批发展管护区经济专业技术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抓好组织协调。区(局)把管护区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激励机制,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区(局)成立管护区经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时设在农林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管护区经济的发展,资源科、生产科、全民创业办、森调队、食药监局、畜牧总站、旅游局、水利局、科技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经营管理科、财政局、地税局、财务科等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其他部门要做好配合,形成支持管护区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合力。建立管护区经济发展会商制度,加强规划设计、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统筹抓好资源管理。坚持依法治林,严格落实国家停伐采政策,严守生态红线,提高职工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落实领导资源保护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资源管理制度。在管护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序规范林下浆果、坚果和北药资源的采集,科学规划种植和养殖规模和范围,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林地覆盖率增长,增加林地的肥力,促进林木的更新,提高林地的价值和质量。
(三)统筹抓好品牌建设。继续推进“大兴安岭商标+企业子商标”的“双商标”品牌建设。加快推动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研究将赤芍、金莲花、灵芝等林药品种纳入地理标志商标范围。积极参加各类展会活动,加大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上的广告投入,迅速提升品牌知名度。
(四)统筹抓好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管护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发展方向,大力营造发展管护区经济的良好氛围。通过参观学习、典型示范等方式,调动职工群众发展管护区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附件一:新林区局发展管护区经济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林建军 区(局)长
副组长: 张广海 常务副区局长
宋东卫 区政府副区长
杨 影 区政府副区长
包显亭 区政府副区长
罗贵平 林业局副局长
倪喜文 林业局副局长
王洪彬 林业局副局长
李道玉 林业局副局长
王 飞 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王瑞斌 政府办主任
李晓军 宣传部副部长
刘 志 农林局局长
刘德东 绿色产业办主任
鄂晨光 全民创业办负责人
袁明月 畜牧总站站长
任大全 资源科科长
周成仁 营林处主任
倪桂英 财政局局长
王 野 财务科科长
蒋洪斌 发改局负责人
刘忠田 防火办主任
郝迎锦 森调队队长
赵殿利 工会副主席
刘吉福 安监局局长
周宏伟 碳汇办主任
韩秀华 工商局局长
曹恕海 质监局局长
赫占雷 生产科科长
袁世文 旅游局负责人
王 芳 文体局局长
孙正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传龙 住建局局长
吴敬伟 环保局局长
孙国军 科技局局长
林清华 食药监局局长
李宏伟 农林局主任科员
姚文乔 塔源镇(场)长
邵 平 宏图镇(场)长
尹文志 新林镇镇长
唐亚森 新林林场场长
赵胜龙 大乌苏镇(场)长
宋体江 碧洲镇(场)长
袁德明 翠岗镇(场)长
钟晓玉 塔尔根镇(场)长
李继海 富林林场场长
李海玉 林海管护区负责人
郭新兴 富乐管护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时设在农林局,办公室主任刘德东(兼),副主任:金国涛、仲维宇 (畜牧总站、资源科、营林处、发改局、经营管理科、全民创业办、生产科各确定一人报绿色产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