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林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7-05-22 发布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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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新林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目的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当前我区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及早发现潜在风险苗头,使风险得到及时有效防控。同时,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处置力度,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一部分制定。
第二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二部分制定。
第三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三部分制定。
第四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第四部分制定。
第五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第五部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