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lzfb201700009 发布机构 新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04
文 号 新政办规〔2017〕9号 主 题 词 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生命周期分类 新政办规〔2017〕9号 信息格式/语种 DOC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25号)和《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署办规2017〕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和地区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构建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高效、群众受益的医联体,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收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区人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7年,调整完善医联体制度框架,启动区镇医共体、地县(区)医联体和互联网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探索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形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

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权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 建设模式

按照省、地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完善原有医联体组建构架,探索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一)建立区镇医共体。区人民医院为中心,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区镇医共体,在保持原有法人地位、功能定位不变前提下,推动医院在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实现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建立地县(区)医联体区人民医院与地区医院结合健康扶贫及对口支援等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地、(区)医联体。共享三级医院的管理、技术优势,通过向区人民医院派驻专家团队、开通远程医疗等方式,提升区人民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水平和危急重症、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打造区域卫生医疗“分中心”。

(三)互联网医联体。大力发展面向基层、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主要开通地、县(区)、乡的互联网医联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五、工作方式

   (一)建立业务指导和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区人民医院的龙头引领作用,针对全区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定期派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治方面的临床专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会诊和业务培训。同时,免费接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培训、进修和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断提升受援医院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协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

(二)建立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医生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牵头医院根据需要受援医院派驻懂业务、会管理的业务副院长,支援医院建设。

   (三)建立专科建设联动机制。根据功能定位及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各受援医院确定1~2个重点建设专科(或专病),由牵头医院派遣学科带头人任受援医院科室负责人,通过技术帮扶,免费人员培训、专家驻点指导等方式,将适宜技术,特色项目推广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院,提升基层诊疗水平。

   (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分级诊疗相关政策规定和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医联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落实社区(乡镇)医生首诊负责制,完善转诊机制与流程,建立社区(乡镇)患者转诊绿色通道,对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转诊的患者,区人民医院优先安排诊治,优先安排检查、优先安排住院服务。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五)建立签约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由区人民医院派出专家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和护士建立家庭签约服务团队,开展签约服务。根据需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医联体上级医院要拿出50%左右的专家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团队开放,签约居民可通过家庭医生在优先使用上级医院的专家号、预留床位等服务。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实行“长处方”政策,将单次配药量延长至1个月,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患者实行延伸处方政策,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引导居民自愿签约。

   (六)建立医疗资源共享机制。人民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收治比例,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设备开放共享,建立检查、检验绿色通道,接受基层无法开展的委托检查、检验项目

   (七)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利用远程医疗等信息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手段在医联体中的作用。

    六、实施步骤

    (一)2017年10月底前,区人民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区镇疗共同

    (二)2018年6月底前区医院与地区医院启动地、县(区)医联体实现医联体建设全覆盖。

    、完善和落实保障政策

   (一)落实举办主体办医的主体责任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的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的在基层发挥作用。要落实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举办主体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按照原渠道拨付补助经费

   (二)发挥医保和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对未按转诊程序就医的患者降低报销比例,对符合规定的医联体内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与分级诊疗病种目录相衔接建立“合理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落实分级定价政策,合理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统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分配,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院参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倾斜。落实医联体和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四)建立适宜的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复核和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与医联体、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补助资金以及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医联体实施单位要制定章程,签订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统筹医联体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关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指导各类医联体建设的专项文件,明确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政策;人社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物价部门要监管医药价格政策落实情况

   (三)加强督导评估。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相关制度政策,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认知度,为推动医联体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