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林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方案》
日期:2017-09-05  发布人:法制办  浏览量:104
    背景2017年3月,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做出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上也做出了批示。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依法查处生产企业存在的制售伪劣产品问题,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建筑工程、重要交通工程存在的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促进我省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7]34号)。

   

    意义:进一步加强全区电线电缆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强化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目的:净化全区电线电缆市场,依法查处生产企业存在的制售伪劣产品问题,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建筑工程、重要交通工程存在的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促进我区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操作方法:1、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相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 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净化电线电缆市场环境。3、重视线索,依法查处。相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制售、使用电线电缆的行为线索,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查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重点工作:1、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电线电缆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成品库的重点类别产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无证查处工作。2、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建材批发市场、个体工商业户、专营店销售电线电缆行为进行检查并开展质量抽查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量不合格电线电缆,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线电缆,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3、住建部门:负责对在用、在建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抽样检验(对标核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4、交通部门:对在建交通工程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抽样电缆进行质量检测(对标核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5、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涉嫌犯罪的行为,处置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6、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行署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电线电缆抽样检验所需的必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