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林区文秘人才库的通知
日期:2017-04-09  发布人:信息中心  浏览量:91

  为加强文秘骨干人员的选拔、培养、管理,更好地储备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推进文秘工作的规范化进程,着力解决我区文秘人才缺乏的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新林区文秘人才库。

  一、组织机构

  由区委、区政府、人社局、区委组织部、编委办、经营管理科组成文秘人才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社局,由李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人事科,联系人:生化中,联系电话:13845706658,报名时间:2017年4月9日-4月12日。

  二、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思想素质好,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善于学习,工作勤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全区各镇场、管护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在编在岗的特别优秀、可塑性强、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含科级干部)。

  (三)对具备一定文字功底的各单位材料撰写骨干或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较多者优先考虑。

  (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一般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人员选入

  拟纳入人才库的人员由区(局)单位、部门,各镇(场)、管护区择优推荐,特别优秀的也可个人自荐,人员数量不限。文秘人才库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对拟确定为文秘人才库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工作能力、写作水平、发展潜力进行综合审核后,报文秘人才库领导小组,经会议研究确定,最后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四、人员管理

  在文秘人才备用上坚持“三个优先”。即:一是区委办、区政府办选调文秘干部时,优先从文秘人才库中选择使用;二是加大文秘人才库中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优先选派文秘人才库中优秀人员到需要岗位培养锻炼;三是由企事业调任机关,普通干部由企业提职进入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时,优先考虑文秘人才库中人员。
文秘人才库领导小组按两年一周期,对库内人才进行动态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调整退出,对镇(场)、管护区,各单位、部门新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吸纳,形成能进能出的人才库管理机制。
 

 

         新林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9日